發(fā)布時間:2022-06-30
南票區(qū)閆家窩鋪陶瓷土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jù)《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fā)<礦業(yè)權交易規(guī)則>的通知》(國土資規(guī)〔2017〕7號)、《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guī)〔2019〕7號)、《中共遼寧省委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貫徹落實新發(fā)展理念全面實施非煤礦山綜合治理的意見》(遼委發(fā)〔2018〕49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遼寧省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遼政辦〔2020〕46號)等相關規(guī)定,葫蘆島市自然資源局決定在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以掛牌方式出讓南票區(qū)閆家窩鋪陶瓷土采礦權。 一、出讓人 名稱:葫蘆島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葫蘆島市龍港區(qū)海月路4號413室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 場所:葫蘆島市高新園區(qū)高新五路47-1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葫蘆島市南票區(qū)閆家窩鋪礦區(qū)紫砂陶瓷土礦 開采礦種:陶瓷土 地理位置:葫蘆島市南票區(qū)缸窯嶺鎮(zhèn)松閆村 面積:0.499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資源儲量:地質勘查程度達到詳查,資源儲量(控制資源量+推斷資源量)為132.63萬噸 開采標高: 295米至 200米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設計利用儲量 121.5 萬噸,設計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設計開采能力為9.00 萬噸/年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按評審公示《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執(zhí)行 擬出讓年限:13.5年 起始價:205.21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競買申請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報名須提供資質證書。 (二)競買申請人須具有良好企業(yè)信譽;有競得履約能力和信用;無不良信用記錄;未被列入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公示系統(tǒng)異常名錄。 (三)競買人不存在2年內被吊銷采礦許可證情況。 (四)競買人應當按公告中要求繳納競買保證金至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賬戶后方可參與競買,繳納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7日17時,競買保證金人民幣(小寫):2,592,1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佰伍拾玖萬貳仟壹佰元整。請認真核對填報信息,繳納保證金的主體須與填報信息一致,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為繳納。競得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沖抵采礦權出讓收益和南票區(qū)政府前期準備工作費用。 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后 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息。 但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成交結果廢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1.競得人不與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簽訂《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 2.競得人未按照《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隱瞞重要事實,惡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出讓標的。 保證金繳存信息: 開戶名稱: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 賬戶賬號:20005675079000000028 開戶銀行:葫蘆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城支行 繳存保證金聯(lián)系方式:0429-3120740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2年07月28日—2022年08月10日 地點: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1、申請地址: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葫蘆島市高新園區(qū)高新五路47-1號),聯(lián)系電話:13514292912。 2、申請人于公告期間到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報名并領取掛牌文件。3、本次掛牌不接受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和口頭競買申請。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2年06月30日—2022年07月27日 申請報名方式:申請人于公告期間到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報名并領取掛牌文件。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競買申請及承諾書(加蓋公章)(承諾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真實、合法,承諾競得采礦權后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建設)固定格式文本,報名時帶公章現(xiàn)場填寫申請; 2.單位(公司)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均需蓋單位公章; 3.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不設底價,以報價最高且不低于起始價者為采礦權競得人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人需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準時到場參加掛牌,否則視為放棄掛牌。 (二)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其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確定為競得人并予以公示。 (三)本次掛牌出讓不設底價,掛牌期限屆滿,現(xiàn)場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并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xù)競價,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四)在交易期限內,無人報價或報價低于起始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本次掛牌出讓終止。 八、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開采存在不可預測因素,有一定技術風險、安全風險和市場風險,應謹慎投資。出讓人對采礦權所作的描述、評價、介紹或提供的資料,均僅供競買人參考,不作任何擔保。競得人投資所產生的采礦風險和其他一切風險,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本次出讓礦權的儲量、礦體賦存狀況、品位可能與實際開采有誤差,競買人應認真考慮,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簽訂《成交確認書》和《采礦權出讓合同》,不得以礦產資源勘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fā)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二)因受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劃、產業(yè)政策變化、調整及其他因素等影響,致使未能辦理采礦許可證的或已辦理采礦許可證但無法開采的,出讓人不承擔相應責任。競買人應認真閱讀出讓文件,實地踏勘充分了解出讓標的,充分考慮國家政策調整、變化以及受礦區(qū)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糾紛問題可能帶來的投資風險,慎重決策。 (三)本次掛牌出讓的采礦權,僅指該采礦權范圍內開采陶瓷土礦產資源的權利。出讓采礦權范圍及周邊的土地資源、林業(yè)資源、構筑物等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疇。礦山建設、開采所涉及的土地、林地、道路及地上附屬物的處理,由競得人依法依規(guī)辦理用林、用地等手續(xù),自行與其他相關權利人協(xié)調解決。涉及安全、環(huán)保、工信、水利等其他部門管理職責,競得人須按相關部門規(guī)定自行辦理相關手續(xù),所需一切費用由競得人承擔。礦山開采對周邊村屯、企業(yè)及群眾的影響,由采礦權競得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解決。 (四)申請人應全面、仔細閱讀有關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出讓文件及標的現(xiàn)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五)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后,須嚴格依法承擔安全、環(huán)保主體責任,按照相關規(guī)定投入安全、環(huán)保設施和管理的所有費用,受讓人因違反安全、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被政府和主管部門關閉取締,出讓方不退還競得人已繳納的礦產資源出讓收益、采礦權出讓前期準備工作費用等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免除競得人應當承擔和履行的法律責任。 (六)新立礦山企業(yè)按照《遼寧省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在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前,編制完成綠色礦山建設規(guī)劃,領取采礦許可證后,應嚴格按照遼寧省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規(guī)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競買申請人對出讓的采礦權存有異議的,應在掛牌截止前以書面方式向葫蘆島市自然資源局提出;對出讓交易程序存有異議的,應在掛牌截止前以書面方式向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提出。競買申請人可在公告后報名截止前自行現(xiàn)場踏勘,此次采礦權出讓報名和掛牌交易期間不組織現(xiàn)場踏勘。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交易,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法規(guī)〔2018〕457號)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將取消競得人資格,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逾期或拒絕簽訂《葫蘆島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的; (二)中標人、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礦業(yè)權出讓收益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三)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的; (四)采取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等違法違規(guī)手段競得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行為的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1、采礦權出讓前期準備工作費用:南票區(qū)政府委托技術單位開展地質勘查及編制《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報告》12萬元、委托編制《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5萬元、委托編制《礦山環(huán)境恢復治理方案與土地復墾報告》8萬元、委托編制《礦山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29萬元,合計54萬元,此項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2、增價幅度(萬元):5萬元及其整數(shù)倍; 3、其他要求:競得人在競得礦業(yè)權后辦理手續(xù)、投產建設、日常開采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 本公告在葫蘆島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葫蘆島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
葫蘆島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06月30日 |